建设单位
电话:13864724178
传真: ---
邮编: 257000
地址: 东营市胜利经济开发区
峨眉山路20号
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注册地址位于东营市东营区迎宾路8号,法定代表人姜焕强,主要经营范围为:木制品加工销售,装饰装修工程等。
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家具生产制造项目”,2017年4月,建设单位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5月3日取得东营环保分局的审批意见(东环东分建审[2017]073号)。
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制造项目选址于东营市胜利经济开发区峨眉山路20号。项目总投资1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5.9%。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880m2,租赁山东明皓建材有限公司土地及厂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屏风隔断1000套/年、办工桌2000套/年、文件柜4000套/年的规模。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备案号:1705300022)。
本项目为家具生产制造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其选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功能分区要求,不占用耕地,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
本项目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内容进行建设,在保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外排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文件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要求,受本单位委托,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测和查阅资料,认为其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能够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并于2017年12月7日-12月8日开展现场监测工作,并出具验收监测报告。2018年1月根据国家及东营市东营区相关环保政策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单位自行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TOC \o "1-3" \h \u 前 言................................................................................................................................ PAGEREF _Toc14444 I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PAGEREF _Toc5163 - 1 -
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PAGEREF _Toc26620 - 1 -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PAGEREF _Toc14579 - 2 -
5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PAGEREF _Toc4151 - 22 -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PAGEREF _Toc8429 - 22 -
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PAGEREF _Toc16715 - 41 -
附件
附件1:验收监测委托书;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生产负荷证明;
附件4: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东营环保分局关于《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东环东分建审[2017]073号);
附件5:租赁协议;
附件6: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制造项目验收检测报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6、《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7、《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
8、《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
9、《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 号文)。
1、《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导则》;
3、《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4、《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
6、《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5-2000);
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 373-2007);
8、《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
9、《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
1、《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制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1、东营环保分局《关于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东分建审[2017]073号)。
无
项目基本情况见表2-1。
表2-1 基本情况一览表
建设项目名称 |
家具生产制造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东营环保分局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建设地点 |
东营市胜利经济开发区峨眉山路20号 |
||||||||
立项时间 |
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 |
立项文号 |
1705300022 |
||||||
环评时间 |
2017.4 |
环评报告 编写单位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环评报告 审批部门 |
东营环保分局 |
审批时间与文号 |
东环东分建审[2017]073号; 2017.5.3 |
||||||
开工时间 |
2017.6 |
竣工时间 |
2017.9 |
||||||
调试时间 |
2017.10.10~2017.10.30 |
申领排污许可证情况 |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2019年实施申请 |
||||||
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启动时间 |
本项目于2017.10.30调试完工后,成立验收工作组启动验收工作,经过企业自查后,于2017.11.10委托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并进行监测,企业自主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
||||||||
验收监测方案编制 |
是 √ 否 |
验收监测方案编制时间 |
2017.11.20 |
||||||
现场验收监测时间 |
2017.12.7~12.8 |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 |
||||||
投资总概算 |
102万元 |
环保投资概算 |
6万元 |
比例 |
5.88% |
||||
实际总投资 |
102万元 |
环保投资 |
6万元 |
比例 |
5.88% |
||||
占地面积 |
2880m2 |
建筑面积 |
2880m2 |
||||||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
屏风隔断 办工桌 文件柜 1000套/年 2000套/年 2000套/年 1000套/年 2000套/年 2000套/年 |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员工人数10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企业需自行开展验收工作。
此次验收内容为《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制造项目》。
1、对本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进行检查,核实本项目的产品内容以及各个工段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和实际生产能力;
2、检查项目各个单元的污染物的实际产生情况以及相应的环保设施实际配置情况和实际运行情况;
3、通过现场检查和实地监测,确定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相关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
4、检查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落实情况;核查周围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及受影响情况。
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11.10日接受委托后,赴我单位(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踏勘,在对照环评报告表及实地建设的基础上于2017.11.20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7.12.7~12.8进行验收监测,我单位于2018.1.17编制完成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1、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选址于东营市胜利经济开发区峨眉山路20号(中心经度:118.457463°;中心纬度:37.408123°)。项目建设地点属于工业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见图3-1。项目主要污水为生活污水,经所在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现有污水管网进入厂区西侧峨眉山路的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厂区周边关系图见图3-2。
2、项目敏感目标分布
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级别见表3-1、图3-3。
表3-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功能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
方位 |
与本项目最近距离 |
保护级别 |
水环境 |
五干渠 |
北 |
2000m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
大气环境 |
东升村 |
西北 |
300m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中的二级标准 |
王连村 |
西北 |
720m |
||
姜王村 |
西南 |
800m |
||
丁家村 |
西南 |
780m |
3、项目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880m2,租赁山东明皓建材有限公司土地及厂房。厂房根据本产品的工艺、运输、消防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建筑物、运输、管线进行布置,能配备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具体厂区总平面布置情况见图3-4。
图3-1地理位置图(比例尺1:5000)
图3-2 项目周边关系图 (1:5000)
图3-3 项目敏感目标分布图 (1:10000)
图3-4 平面布置图(比例尺1:500)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东营市胜利经济开发区峨眉山路20号,总用地面积2880m2,租赁山东明皓建材有限公司土地及厂房,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该项目基本组成情况见表3-2。
表3-2 项目主体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计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主体工程 |
车间 |
1座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880m2 |
与批复一致 |
辅助工程 |
仓库、配套用房 |
仓库1栋800m2,配套用房1栋200m2用于办公,均位于生产车间内 |
与批复一致 |
公用工程 |
供水 |
开发区供水管网 |
与批复一致 |
供电 |
开发区供电网络 |
与批复一致 |
|
环保工程 |
废气治理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
与批复一致 |
噪声治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处理、安装隔声罩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绿化降噪。 |
与批复一致 |
|
固废治理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外卖,其他边角料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与批复一致 |
|
废水治理 |
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 |
与批复一致 |
|
厂区绿化 |
--- |
--- |
|
储运工程 |
道路及其他 |
--- |
--- |
2、产品方案
项目产品方案见表3-3。
表3-3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1、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依据现场勘查,项目现场主要生产设备及型号见表3-4。
表3-4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项目现场设备名称 |
设计规格型号 |
设计数量(台/套) |
实际规格型号 |
实际数量(台/套) |
变动情况 |
电子裁料机 |
--- |
--- |
NP280FG |
1 |
新增 |
数控开料机 |
--- |
--- |
1525 |
1 |
新增 |
四工序开料机 |
--- |
--- |
--- |
1 |
新增 |
精密推台锯 |
MJ11308 |
1 |
MJ1130B |
1 |
未变,备用 |
精密裁板锯 |
MODELMJ90 |
1 |
BJG1128 |
1 |
型号变化,备用 |
四排多轴钻 |
MZ7421E |
1 |
MZ7421E |
1 |
未变 |
全自动直线封边机 |
GB12557-2000 |
1 |
NB5jN |
1 |
型号变化 |
全自动多功能封边机 |
MF50S |
1 |
MF5 |
1 |
型号变化,备用 |
自动封边机 |
--- |
--- |
HD620 |
1 |
新增,备用 |
冷压机 |
LY1629 |
1 |
LY1629 |
1 |
未变 |
空气压缩机 |
V1278 |
1 |
V1278 |
1 |
未变 |
布袋除尘器 |
--- |
--- |
--- |
1 |
新增 |
本项目生产车间内现状见图3-4。
图3-4 项目生产车间现场图片(拍摄于2017年11月)
2、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见表3-5。
表3-5 项目原辅材料年用量情况
序号 |
名称 |
设计用量 |
实际用量 |
备注 |
1 |
木板 |
7000套 |
7000套 |
约360吨 |
2 |
PVC封边条 |
35000米 |
35000米 |
--- |
3 |
螺丝 |
70000个 |
70000个 |
--- |
4 |
其他配件 |
7000套 |
7000套 |
包括铝材、玻璃等,均为成品 |
1、给水
本项目定员10人,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为30~50L/人·班,该项目人员均不在厂区住宿,用水量按40L/人·天计算,生活用水量为0.4m3/d,生产天数300天,故年生活用水量为120m³/a;本项目只租赁单独厂房及办公用房,本项目不新增绿化;本项目没无生产用水消耗。本项目年总用水量为120m³/a。
2、排水
主要包括冲厕排水、盥洗水等。生活用水总量为120m³/a,产污系数按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6m³/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胜利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由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实际给水情况、生活污水预处理措施及排放去向均与环评一致。
项目用电主要为生产设备用电和生产、办公照明用电,由胜利经济开发区供电公司供电线网供给,完全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要。
本项目实际生产工艺与环评报告中的生产工艺一致。
本项目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点见图2-1: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所有系列产品均根据客户要求,下订单后在制作,制作工艺如上图所示,较为简单,具体步骤如下:
①将选好的原材料用加工设备进行分割、切料、钻孔。
②开好的料用封边条对木料的周边进行封边操作,再安装上预埋配件。
③对加工好的木料进行清洗(用压缩空气吹干净加工好的木料上的粉尘)。
④之后进行组装、包装。
⑤产品入库。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污染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1、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胜利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由西城南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外排。
2、废气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率为99%)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四排多轴钻、精密裁板锯、精密推台锯等机械加工设备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污染源强为70~90dB(A)左右。
4、固废
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边角料、粉尘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固废外卖处理。
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污染物治理措施等均与原环评一致,项目设备型号、数量发生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生产设备变动
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据产品型号需要,新增开料机3台,原环评中提出的2台开料机作为备用;新增自动封边机1台,作为备用;项目实际建设的设备与原环评中给出的型号不一致。
图3-6 项目竣工验收生产设备变动情况一览表
项目现场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套) |
备注 |
电子裁料机 |
NP280FG |
1 |
新增 |
数控开料机 |
1525 |
1 |
新增 |
四工序开料机 |
--- |
1 |
新增 |
精密推台锯 |
MJ1130B |
1 |
未变,备用 |
精密裁板锯 |
BJG1128 |
1 |
型号变化,备用 |
四排多轴钻 |
MZ7421E |
1 |
未变 |
全自动直线封边机 |
NB5jN |
1 |
型号变化 |
全自动多功能封边机 |
MF5 |
1 |
型号变化,备用 |
自动封边机 |
HD620 |
1 |
新增,备用 |
冷压机 |
LY1629 |
1 |
未变 |
空气压缩机 |
V1278 |
1 |
未变 |
布袋除尘器 |
--- |
1 |
新增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6m3/a,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胜利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由西城南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西城南污水处理厂采用多模式AAO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新广蒲河。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在下料、清洗(使用压缩空气吹木料)等工艺会产生粉尘,粉尘产生率按原料的1‰,年用各种木材原料360吨,年产生量为360kg,该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工段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率为99%的)后,通过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356.4kg,外排的粉尘量为3.6kg,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集气罩总排风量为3000m³/h,经处理后粉尘排放速率为1.5g/h,排放浓度为0.5mg/m³,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3)表2第四时段一般控制区标准(20mg/m³)。
集气罩未收集粉尘无组织排放,厂界粉尘浓度预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的要求(1.0mg/m³)。
经计算,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从项目厂区总平面布局以及场址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看,在场界周围50m的卫生防护控制距离内,无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车间内的噪声源主要为四排多轴钻、精密裁板锯、精密推台锯等设备的噪声,以及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值在70-90dB(A)。四排多轴钻、精密裁板锯、精密推台锯等安装时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交通噪声可采取禁止鸣笛、加强绿化等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是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1.5t/a、边角料5t/a、粉尘0.3564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至城市垃圾场填埋处理;边角料、粉尘收集后外卖。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不会在厂区内长期堆存。
堆放固体废物的地面要硬化处理并将固体废物分类堆放。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的要求。
1、大气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环境防护距离。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当无组织源排放多种污染物时,应分别计算,并按计算结果的最大值确定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采用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进行计算,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4-1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序号 |
位置 |
物质 |
面积/m2 |
排放源强(kg/h) |
空气质量标准(mg/m3) |
计算距离/m |
1 |
生产车间 |
颗粒物 |
2880 |
0.015 |
4.5 |
无超标点 |
经计算,本项目污染物均无“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国标中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边界到居住区满足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离。
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规定,计算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0.014m。根据GB/T13201-91的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因此,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从项目厂区总平面布局以及场址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看,在场界周围50m的卫生防护控制距离内,无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
1、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本项目风险评价的主要目的是:
①根据项目特点,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因素进行识别;
②对可能发生的主要事故,分析评价发生事故后可能引起的后果,包括对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提出为减轻影响应采取的缓解措施;
③针对性的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
2、风险分析
(1)环境风险分析
1)物料风险因素识别
本项目为家具生产制造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A.1和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别》(GB18218-2009)规定,在具有环境风险的生产单元内达到和超过规定的临界量时,将作为事故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2009)的规定,本项目原辅材料及产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为一般环境风险。
2)火灾事故性分析
本项目建筑物在运营过程中由于电线线路短路及其它因素会引发火灾事故而造成的消防尾水的次生灾害。
3)风险事故状态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如果发生火灾等事故,在事故抢救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1)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已坏的设施。
2)成立风险事故应急小组,建立各种风险事故应急防范预案,规定应急状态下联络通讯方式,一旦出现事故,及时作出反映,避免事故扩大化。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训练单位的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器材和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3)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络,一旦出现事故,马上能联络各相关部门,可迅速作出反应。
4)人员培训与演习
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有关人员培训与演习。
5)配备及相关应急设施、设备、器材与材料
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应包括消防和工业卫生等方面。项目内部的消防按国家消防法规要求,属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对既是生产者又是消防员。综合楼内部必须组织好这一队伍,进行消防专职培训,使用和维护消防器材、工具、设施。以确保初期火灾的扑救,不延误时间,不扩大事故,不失掉灭火良机。据统计,义务消防员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扑灭火的占40%,用蒸汽扑灭火的占31%,切断电源、气源灭火的约占16%,调用专业消防队灭火只占13%。所以组织好义务消防队伍是防灾的有效措施之一。
消防技术装备对项目而言主要是灭火剂配备,小型灭火器等,灭火剂的贮量满足消防规定要求;同时按照消防规定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工具、通道、堤堰、器材等,另一重要方面,需配备生产性卫生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前者包括工业照明,工业通风、防振、消音、防爆、防射线等。后者则根据不同工种配备相应的防护帽、防护鞋、防护眼镜、面罩、耳塞、帽盔、呼吸防护器等。
(3)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项目情况,对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必须加强管理。为此,应重点考虑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应将危险性较大的设施与其它设施保持足够距离,并遵守防火设计规范中的要求。
2)设置消防设备和火灾防护系统。
3)提高职工的环境意识,以及出现事故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4)按不同性质分别建立事故预防系统。
5)强调管理工作对预防事故的重要作用。
6)从教育、示范和管理三个方面入手,采取综合措施,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7)提高操作管理水平,严防操作事故发生,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事故发生。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重点部位进行必要的安全监督。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东营区共划定了8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辛安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南郊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溢洪河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黄河东营西段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白鹭湖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溢洪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广利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支脉河东营段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本项目位于东营市胜利经济开发区峨眉山路20号,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要求。
本项目不需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无。
本项目总投资102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88%,项目现场环保措施均已建成,环保建设内容见表4-2,项目环保措施现场图片见图4-1。
表4-2 工程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保设施名称 |
投资(万元) |
|
设计投资 |
实际投资 |
|||
1 |
废水处理 |
化粪池、雨污排管线(依托厂区现有) |
--- |
--- |
2 |
废气治理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通风设备 |
4 |
4 |
3 |
噪声治理 |
隔声、降噪设施 |
1 |
1 |
4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收集箱、一般固废暂存区 |
1 |
1 |
合计 |
--- |
6 |
6 |
图4-1 项目环保措施现场图片(拍摄于2017年11月)
1、项目概况
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102万元,建设“家具生产制造项目”。项目位于东营市胜利经济开发区峨眉山路20号。项目计划环保投资6万元,占地面积2880m2,总建筑面积2880m2。
本项目为家具生产制造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在下料、清洗(使用压缩空气吹木料)等工艺会产生粉尘,粉尘产生率按原料的1‰,年用各种木材原料360吨,年产生量为360kg,该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工段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率为99%的)后,通过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356.4kg,外排的粉尘量为3.6kg,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集气罩总排风量为3000m³/h,经处理后粉尘排放速率为1.5g/h,排放浓度为0.5mg/m³,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3)表2第四时段一般控制区标准(20mg/m³)。
集气罩未收集粉尘无组织排放,厂界粉尘浓度预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的要求(1.0mg/m³)。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6m3/a,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由西城南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外排。项目不向周围地表水体直接排放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可能环节为生活污水的渗漏、职工日常生活固废的渗漏。在严格落实上述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加工设备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值在70-90分贝。
经采取减震、衰减、加强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是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边角料、粉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至城市垃圾场填埋处理;边角料、粉尘收集后外卖,均不会在厂区内长期堆存。
堆放固体废物的地面要做硬化处理并将固体废物分类堆放。固体废物的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
3、环评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选址符合当地规划。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噪声经隔声、减振处理后符合国家标准,固废合理处置。该工程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主体工程与环境工程“三同时”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方面,该生产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内部环境管理的组织与责任制,设立负责环保的科室,负责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各种处理设施的维修、保养及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2、加强环境意识教育,制定环保设施操作管理规程,建立健全环保岗位责任制。
3、加强车间工人的劳动安全保护,切实维护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4、“三同时”验收。
表5-1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分类 |
应采取的环保措施 |
应执行标准 |
废水 |
雨水:雨污分流,雨水直接排入厂前排水沟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 |
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COD≤500mg/L,氨氮≤45mg/L) |
废气 |
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达标排放。 |
有组织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3)表2第四时段一般控制区标准;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中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生产固废:边角料、粉尘 |
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 |
噪声 |
基础减震、柔性接口、减振垫等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根据环评结论,东营环保分局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如下(摘要部分内容):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备案号:1705300022),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2、各类污染物排放执行本报告表所列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
3、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环评及环评审查意见组织生产,本项目不设喷漆工序,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不得擅自建设和生产新产品,不得擅自扩能。
(2)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洗漱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后由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在下料、清洗(使用压缩空气吹木料)等工段上要设集气罩,废气经风管引至车间外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4)不准建设任何形式的燃煤设施(包括生产和生活)。
(5)对各类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优先选择低噪声工艺,噪声源采用隔音、吸声、减振等办法,降低噪声值,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6)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边角料、木屑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指定地点。
(7)若建设喷漆工序或生产加工等其他项目,须重新办理环保手续。
4、项目建成后应向当地环保局提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表5-2 环评落实情况一览表
环评报告表批复内容 |
建设(安装)情况 |
备注 |
严格按照环评及环评审查意见组织生产,本项目不设喷漆工序,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不得擅自建设和生产新产品,不得擅自扩能 |
验收期间,项目实际产品、工艺与环评相同,无喷漆工序。 |
已落实 |
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洗漱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后由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验收期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依据验收监测结果,外排废水达标。 |
已落实 |
在下料、清洗(使用压缩空气吹木料)等工段上要设集气罩,废气经风管引至车间外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验收期间,项目建设有集气装置若干,布袋除尘器1套,15m排气筒1根,排气扇若干,依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均达标。 |
已落实 |
不准建设任何形式的燃煤设施(包括生产和生活) |
验收期间,项目生产设备与环评一致,无任何燃煤设施 |
已落实 |
对各类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优先选择低噪声工艺,噪声源采用隔音、吸声、减振等办法,降低噪声值,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验收期间,项目生产过程采用隔声、吸声、减振、消声器处理控制措施,依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达标 |
已落实 |
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边角料、木屑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指定地点 |
验收期间,项目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暂存场所均建成,固体废物分类暂存;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订单要求进行建设。 |
已落实 |
项目建成后应向当地环保局提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建设单位已经申请验收。 |
已落实 |
根据《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制造项目》环评文件以及环评批复中规定标准,并结合现行标准,确定本项目的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表6-1 项目竣工验收执行标准
项目 |
污染物 |
环评标准 |
验收标准 |
|
废水 |
有组织 |
颗粒物 |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3)表2第四时段一般控制区标准 |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3)表2第四时段一般控制区标准 |
无组织 |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中颗粒物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中颗粒物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
|
废水 |
COD、SS、BOD5、氨氮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
噪声 |
机械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一般固废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 |
具体验收标准如下: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该部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3)表2第四时段标准要求;未收集粉尘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中颗粒物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表6-2 废气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有组织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一般控制区 |
监控点 |
浓度 |
|
颗粒物 |
30mg/m3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1.0mg/m3 |
标准来源 |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东营区市政污水管网,由西城南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外排。厂区外排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表6-3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项目 |
COD |
氨氮 |
BOD5 |
SS |
pH |
动植物油 |
标准 ≤ |
500 mg/L |
45 mg/L |
350 mg/L |
400 mg/L |
6.5~9.5 |
100mg/L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标准。
表6-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标准 |
昼间dB(A) |
夜间dB(A) |
2类功能区标准 |
60 |
50 |
项目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订单标准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十二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我国“十二五”期间对SO2、NOx、COD、氨氮实行排放总量控制。
本项目无烟尘、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西城南污水处理厂,COD、氨氮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本项目不再申请。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一、有组织排放废气
有组织采样、布点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进行。
表7-1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一览表
序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布点 |
监测频次 |
1 |
排气筒 |
颗粒物 |
进、出口 |
3次/天,连续监测两天 |
二、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采样、布点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进行。
1、监测点位设置
根据监测期间的风向,在其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大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下风向外设置3个大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同时记录监测期间的风向、风速、气温、气压、总云、低云等气象参数。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废水来源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西城南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外排。
1、监测点位设置
项目所在厂区污水总排口设置采样点位1个(目前项目周边均为闲置车间,污水总排口所取样品为为本项目生活污水)。
2、监测项目
本项目废水监测项目为:pH、SS、COD、氨氮、BOD5、动植物油,共计6项。
3、监测时间与频次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厂界噪声监测布点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有关规定进行。
1、监测点位设置
厂界四周布设4个监测点。
等效连续A声级。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监测2次。
根据建设单位台账进行。
本项目未要求进行环境质量监测。
检测分析方法依据见表8-1。
表8-1 检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样品类别 |
分析项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依据 |
检出限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重量法 |
GB/T 15432-1995 |
0.001 mg/m3 |
有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重量法 |
GB/T16157-1996 |
4 mg/m3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
声级计法 |
GB 12348-2008 |
35 dB |
废水 |
pH |
玻璃电极法 |
GB/T 6920-1986 |
/ |
SS |
重量法 |
GB/T 11901-1989 |
4mg/L |
|
COD |
重铬酸盐法 |
HJ 828-2017 |
4 mg/L |
|
氨氮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 535-2009 |
0.025 mg/L |
|
BOD5 |
稀释与接种法 |
HJ 505-2009 |
0.5mg/L |
|
动植物油 |
红外分光光度法 |
HJ 637-2012 |
0.01 mg/L |
各种现场采样或检测仪器均按照国家规定的检定年限进行了检定,并获得了相应检定合格证书。项目采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见下表:
表8-2 现场采样、检测仪器一栏表
序号 |
仪器名称 |
型号 |
设备编号 |
BSA224S-CW |
ZH-M-019 |
||
2 |
轻便三杯风速风向表 |
DEM6 |
ZH-M-022 |
3 |
温湿度计 |
TES-1360 |
ZH-M-059 |
4 |
空盒气压表 |
DYM3 |
ZH-M-033 |
5 |
空气智能综合采样器 |
崂应2050 |
ZH-M-078~ZH-M-081 |
6 |
声级计 |
AWA 6228 |
ZH-M-026 |
7 |
声校准器 |
AWA6221A |
ZH-M-028 |
8 |
红外测油仪 |
OIL-460 |
ZH-M-009 |
9 |
分光光度计 |
722G |
ZH-M-011 |
10 |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
崂应3012H |
ZH-A-013 |
11 |
酸度计 |
PHS-3E |
ZH-M-013 |
参加验收检测人员通过内部培训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达到持证上岗。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采样、分析的标准和方法,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
1、水质监测
严格按照标准分析方法进行采样及测试。
(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
噪声监测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和标准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现场监测过程中,对声级计在监测前后用标准声校准器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校准值相差不大于0.5 dB,如果大于0.5 dB则监测结果无效。
项目噪声声级计校准情况见下表:
表8-3 噪声声级校验结果表
日期 |
声级计校准器型号 与编号 |
测量前 [dB(A)] |
测量后 [dB(A)] |
允许差值 dB |
是否达标 |
12.7 |
AWA6221A ZH-M-028 |
93.8 |
93.8 |
≤0.5 |
是 |
12.8 |
AWA6221A ZH-M-028 |
93.8 |
93.8 |
≤0.5 |
是 |
本项目未对固体废弃物进行采集。
验收监测期间,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制造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能力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100%。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表9-1 监测工况情况
日期 |
产品名称 |
设计产量(套/天) |
实际产量(套/天) |
负荷 |
2017.12.7 |
屏风隔断 |
3.3 |
3.3 |
100% |
办工桌 |
6.7 |
6.7 |
100% |
|
文件柜 |
13.3 |
13.3 |
100% |
|
2017.12.8 |
屏风隔断 |
3.3 |
3.3 |
100% |
办工桌 |
6.7 |
6.7 |
100% |
|
文件柜 |
13.3 |
13.3 |
100% |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下料、清洗(使用压缩空气吹木料)等工艺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废气经一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收集废气。
我单位委托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12月8日对项目进行验收监测。现场采样图片如下:
|
|
无组织废气采样照片 |
有组织废气采样照片 |
图9-1 项目现场采样图片(拍摄于2017年12月)
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9-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
采样日期 |
采样频次 |
检测项目 |
实测浓度mg/m3 |
标干流量m3/h |
速率 kg/h |
布袋除尘排气筒(进口) |
2017.12.7 |
频次一 |
颗粒物 |
25.6 |
16520 |
0.423 |
频次二 |
24.3 |
16391 |
0.398 |
|||
频次三 |
22.8 |
16416 |
0.374 |
|||
2017.12.8 |
频次一 |
23.5 |
16531 |
0.388 |
||
频次二 |
25.0 |
16467 |
0.412 |
|||
频次三 |
24.1 |
16398 |
0.395 |
|||
布袋除尘排气筒(出口) |
2017.12.7 |
频次一 |
颗粒物 |
7.01 |
16621 |
0.117 |
频次二 |
6.56 |
16531 |
0.108 |
|||
频次三 |
6.85 |
16460 |
0.113 |
|||
2017.12.8 |
频次一 |
7.00 |
16529 |
0.116 |
||
频次二 |
6.45 |
16451 |
0.106 |
|||
频次三 |
6.38 |
16381 |
0.105 |
注:排气筒高度为15m。
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排气筒Y1中颗粒物进口浓度最大值为25.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423kg/h;出口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0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17 kg/h。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3)表2第四时段一般控制区标准(20mg/m3)。
9.2.1.2 无组织废气
我单位委托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12月8日对项目厂界颗粒物进行验收监测,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9-3;监测点位布设见图9-2。
表9-3 无组织废气监测期间气象参数统计表
频次 |
温度 (℃) |
湿度 (%) |
大气压(kPa) |
风向 |
风速 (m/s) |
总云 |
低云 |
|
12.7 1# |
第一次 |
1.5 |
49.5 |
103.1 |
2.56 |
4 |
1 |
|
第二次 |
3.0 |
47.6 |
103.0 |
北风 |
2.76 |
3 |
0 |
|
第三次 |
4.0 |
43.2 |
102.9 |
北风 |
2.43 |
2 |
0 |
|
12.7 2# |
第一次 |
1.5 |
49.5 |
103.1 |
北风 |
2.61 |
4 |
1 |
第二次 |
3.1 |
47.5 |
103.0 |
北风 |
1.79 |
3 |
0 |
|
第三次 |
4.1 |
46.0 |
102.9 |
北风 |
2.26 |
2 |
0 |
|
12.7 3# |
第一次 |
1.5 |
49.5 |
103.1 |
北风 |
2.69 |
4 |
1 |
第二次 |
3.1 |
47.5 |
103.0 |
北风 |
2.85 |
3 |
1 |
|
第三次 |
4.2 |
45.9 |
102.9 |
北风 |
2.16 |
2 |
0 |
|
12.7 4# |
第一次 |
1.5 |
49.5 |
103.1 |
北风 |
2.60 |
4 |
1 |
第二次 |
3.1 |
47.5 |
103.0 |
北风 |
2.91 |
3 |
1 |
|
第三次 |
4.2 |
45.9 |
102.9 |
北风 |
2.26 |
2 |
0 |
|
12.8 1# |
第一次 |
1.6 |
49.4 |
103.1 |
北风 |
3.21 |
4 |
1 |
第二次 |
3.2 |
47.5 |
103.0 |
北风 |
3.16 |
3 |
0 |
|
第三次 |
4.3 |
46.3 |
102.9 |
北风 |
3.01 |
2 |
0 |
|
12.8 2# |
第一次 |
1.6 |
49.4 |
103.1 |
北风 |
3.06 |
4 |
1 |
第二次 |
3.3 |
47.5 |
103.0 |
北风 |
3.19 |
3 |
1 |
|
第三次 |
4.3 |
46.3 |
102.9 |
北风 |
3.16 |
2 |
0 |
|
12.8 3# |
第一次 |
1.6 |
49.4 |
103.1 |
北风 |
3.16 |
4 |
1 |
第二次 |
3.3 |
47.4 |
103.0 |
北风 |
3.06 |
3 |
1 |
|
第三次 |
4.4 |
46.2 |
102.9 |
北风 |
3.07 |
2 |
0 |
|
12.8 4# |
第一次 |
1.6 |
49.4 |
103.1 |
北风 |
2.95 |
4 |
1 |
第二次 |
3.3 |
47.4 |
103.0 |
北风 |
2.86 |
3 |
0 |
|
第三次 |
4.4 |
46.2 |
102.9 |
北风 |
2.91 |
2 |
0 |
表9-4 无组织监测结果(mg/m3)
检测因子 |
颗粒物(mg/m3) |
||||
日期 |
频次 |
1# |
2# |
3# |
4# |
第一次 |
0.343 |
0.310 |
0.349 |
||
第二次 |
0.215 |
0.266 |
0.341 |
0.327 |
|
第三次 |
0.249 |
0.310 |
0.354 |
0.271 |
|
第四次 |
0.247 |
0.350 |
0.321 |
0.335 |
|
12.8 |
第一次 |
0.233 |
0.355 |
0.302 |
0.263 |
第二次 |
0.252 |
0.336 |
0.343 |
0.306 |
|
第三次 |
0.218 |
0.281 |
0.280 |
0.328 |
|
第四次 |
0.234 |
0.266 |
0.283 |
0.335 |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值0.35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我单位委托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12月8日对项目污水总排口进行验收监测。
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9-5 污水总排口监测结果表
采样点位 |
污水总排口 |
执行标准 |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
12月7日 |
12月8日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
pH(无量纲) |
7.09 |
7.16 |
7.31 |
7.36 |
7.33 |
7.27 |
6.5~9.5 |
SS(mg/L) |
10 |
10 |
9 |
11 |
8 |
9 |
400 |
COD (mg/L) |
62 |
63 |
60 |
65 |
63 |
67 |
500 |
氨氮 (mg/L) |
3.13 |
3.32 |
3.21 |
3.43 |
3.40 |
3.18 |
45 |
BOD5(mg/L) |
11.3 |
12.0 |
11.8 |
11.4 |
12.2 |
12.4 |
350 |
动植物油(mg/L) |
0.12 |
0.14 |
0.14 |
0.13 |
0.16 |
0.14 |
100 |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最大检出值分别为:67mg/L、12.4mg/L、11mg/L、3.43mg/L、0.16mg/L,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1、 噪声监测点位布设
项目噪声验收监测布点见图9-3。
图9-3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布设图
2、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表9-6 噪声监测结果表
测点 编号 |
测点 位置 |
2017.12.7 |
|||||||
昼间dB(A) |
夜间dB(A) |
||||||||
1# |
项目东边界 |
9:15 |
56.1 |
15:06 |
56.7 |
22:05 |
48.7 |
23:06 |
48.3 |
2# |
项目南边界 |
9:21 |
55.1 |
15:11 |
55.3 |
22:10 |
49.2 |
23:12 |
49.2 |
3# |
项目西边界 |
9:29 |
54.6 |
15:16 |
55.7 |
22:15 |
48.8 |
23:16 |
47.5 |
4# |
项目北边界 |
9:35 |
54.6 |
15:22 |
56.5 |
22:19 |
49.5 |
23:23 |
49.2 |
测点 编号 |
测点 位置 |
2017.12.8 |
|||||||
昼间dB(A) |
夜间dB(A) |
||||||||
1# |
项目东边界 |
9:06 |
56.7 |
15:10 |
55.1 |
22:16 |
49.1 |
23:05 |
49.2 |
2# |
项目南边界 |
9:11 |
55.2 |
15:15 |
56.0 |
22:20 |
48.0 |
23:11 |
48.6 |
3# |
项目西边界 |
9:15 |
57.5 |
15:19 |
56.4 |
22:25 |
47.4 |
23:17 |
47.2 |
4# |
项目北边界 |
9:21 |
56.6 |
15:23 |
55.6 |
22:30 |
48.3 |
23:25 |
46.5 |
执行标准值 |
60 |
50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西、南、北边界昼间噪声Leq在54.6-57.5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6.5-49.5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本次验收监测未对厂区固(液)体废物进行监测。
本项目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依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气筒Y1中颗粒物进口浓度最大值为25.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423kg/h;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出口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0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17 kg/h。依据进出口排放速率计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72.3%。
废气达标分析: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01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3)表2第四时段一般控制区标准(20mg/m3);厂界颗粒物最大监测值0.35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最大检出值分别为:67mg/L、12.4mg/L、11mg/L、3.43mg/L、0.16mg/L,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COD≤500mg/L;BOD5≤350mg/L;SS≤400mg/L;氨氮≤45mg/L;动植物油≤100mg/L)。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粉尘)、职工生活垃圾。
边角料、粉尘收集后外卖;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至城市垃圾场填埋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不会在厂区内长期堆存。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的要求。
1、该项目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保审批手续基本齐全。环评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到位,验收期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正常。
2、企业设置了环保领导小组,配备了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档案齐全。
3、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了100%,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4、验收期间,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下料、清洗(使用压缩空气吹木料)等工艺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Y1)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收集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排气筒Y1中颗粒物进口浓度最大值为25.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423kg/h;出口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0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17 kg/h。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3)表2第四时段一般控制区标准(20mg/m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依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值0.35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5、监测期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最大检出值分别为:67mg/L、12.4mg/L、11mg/L、3.43mg/L、0.16mg/L,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为四排多轴钻、精密裁板锯、精密推台锯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西、南、北边界昼间噪声Leq在54.6-57.5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6.5-49.5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7、验收监测期间,边角料、粉尘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
本次验收未对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依据环评引用数据显示,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满足国家规定的质量指标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结果引用《山东科瑞井控系统制造有限公司井控系统设备配件项目环评报告书》中数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五干排现状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 5 \* ROMAN V类标准的要求;该区域地下水矿化度高,地下水水质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项目建设仅有少量废气和噪声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及噪声,均达标排放,不会对外界产生较大影响。
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制造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做好生产运营管理,加强日常的环境管理与监督,严禁环保设施故障下生产。
2、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学习与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降低环境事故风险。
3、将环境管理纳入到日常生产过程中,提高原材料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4、定期检修主要噪声设备和环保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降低噪声排放;
5、加强厂区绿化工作并及时洒水抑尘。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家具生产制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C2110木制家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东营市胜利经济开发区峨眉山路20号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27、家具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
设计生产能力 |
屏风隔断1000套/年;办工桌2000套/年;文件柜4000套/年 |
实际生产能力 |
屏风隔断1000套/年;办工桌2000套/年;文件柜4000套/年 |
环评单位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东营环保分局 |
审批文号 |
东环东分建审[2017]073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17.6 |
竣工日期 |
2017.9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2019年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100%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2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6 |
所占比例(%) |
5.88 |
|||||||||||||||||||
实际总投资 |
102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6 |
所占比例(%) |
5.88 |
|||||||||||||||||||
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万元) |
4 |
噪声治理(万元) |
1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1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其他(万元)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 |
|||||||||||||||||||
运营单位 |
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502MA3C5ULF9N |
验收时间 |
2017.12.7-12.8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
|
0.0096 |
0 |
0.0096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0.006 |
0 |
0.006 |
|
|
|
|
|
|
||||||||||||
氨氮 |
|
|
|
0.0003 |
0 |
0.0003 |
|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烟尘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1.13 |
0.74 |
0.39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SS |
|
|
|
|
|
|
|
|
|
|
|
|
|||||||||||
总磷 |
|
|
|
|
|
|
|
|
|
|
|
|
||||||||||||
附件1:委托书
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制造项目已经建成并试运营,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今委托贵单位承担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作,望尽快开展工作。
委托方: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委托时间:二0一七年十一月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工况说明
表1:项目信息
建设单位 |
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家具生产制造项目 |
表2:验收监测期间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制造项目工况统计表:
检测日期 |
产品名称 |
设计产量 (件/天) |
实际产量 (件/天) |
实际 生产负荷 |
2017.12.7 |
屏风隔断 |
3.3 |
3.3 |
100% |
办工桌 |
6.7 |
6.7 |
100% |
|
文件柜 |
13.3 |
13.3 |
100% |
|
2017.12.8 |
屏风隔断 |
3.3 |
3.3 |
100% |
办工桌 |
6.7 |
6.7 |
100% |
|
文件柜 |
13.3 |
13.3 |
100% |
声明:特此确认,本说明所填写内容及所附文件和材料均为真实的,我单位承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东营市今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7日
附件6:检测报告